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38号)的意见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提出如下:
一、求职补贴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我校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低保家庭、本人残疾、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当中一个条件(条件重复者只申报一次)。其中申报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合同签约年限必须包括2018年,且在2017年9月1日前未还清贷款。
二、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补贴为1500元每人。
三、相关程序及要求:
1、材料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①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②身份证复印件、③银行卡复印件、④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⑤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低保证明(见附件2专用格式,低保证无效);或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三种材料之一。
2、时间要求:
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材料要求于10月30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将汇总表(附件3)及装订好的每个学生申报材料报学校招生就业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ctucyk@126.com,汇总表银行卡信息一律为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11月30日前学校公示结束后报盐城市人社局审核,2018年1月前报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厅审核后再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补贴款打入高校后由学校再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帐户(时间约为2018年6月左右)。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从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起执行,2016年起又增加了对获得助学贷款毕业生补贴,这是党和政府对困难毕业生实施帮扶的一项重要措施,希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全力做好此项工作,特别通知外省(市)籍学生充分利用中秋、国庆假期回原籍时机,出具相关证明、及时申报。
以上未尽事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联系人:桑艳 王再军,联系电话:88243809。
附件1:《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2:《低保证明》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