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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24  作者:  查看:559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70102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学思维能力,熟练掌握信息与计算科学的基础理论、方法和技能,具有健全人格、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能够适应未来职业和社会发展,能在科技、教育、金融及生产经营等企事业部门从事软件设计与开发、数据分析与处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息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软件开发的基本训练,掌握运用所学知识和计算机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和良好的数学素养,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所学数学知识建立数学模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掌握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的基本知识,熟练使用相关软件开发工具,具有一定的算法分析与设计能力和较强的编程能力;

3.掌握常用的数据统计方法和数据挖掘算法,能熟练使用统计分析软件,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处理和应用能力;

4.熟悉软件行业的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信息科学与计算机科学理论、技术及应用的发展动态与行业需求;

6.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三、主干学科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算法、Java程序设计基础。




五、学分、学时分配表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时数

课时比例(%)

学分数

学分比例(%)

通识平台课程

必修

580

23.35

33

20.00

选修

240

9.67

15

9.09

专业平台课程

必修

592

23.83

32

19.39

专业课程

必修

336

13.53

19

11.52

选修1

352

14.17

22

13.33

选修2

384

15.46

12

7.27

实践教学环节

必修

/

/

32

19.39

合计

2484

100

165

100

其中,独立实验和集中性实践教学41学分,占总学分24.85%。

六、学制和修业年限

学制4年,修业年限48年。

七、最低毕业学分

165学分。


八、教学时间分配表

学期

项目

及周数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合计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第七学期

第八学期

报到、入学教育和国防教育

2








2

课堂教学

16

16

16

16

16

16



96

复习考试

1.5

1.5

1.5

1.5

1.5

1.5



9

专业实践


1

1

1

1

1

18


23

毕业论文(设计)








16

16

机动

0.5

1.5

1.5

1.5

1.5

1.5

2

2

12

寒暑假

12

12

12

3.5

39.5

教育周数

20

20

20

20

20

20

20

18

158

学年周数

52

52

52

41.5

197.5












专业负责人  李高林 二级学院负责人  郭曙光   

附件: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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